• 宏汇人力资源联系电话
    0779-3833221(业务)
    0779-3833323(招聘)
  • 宏汇人力资源二维码
    宏汇人力资源二维码
  • 宏汇人力资源在线客服
  • 宏汇人力资源电子邮箱
    1696857790@qq.com
  • 0779-3833221(业务)
    0779-3833323(招聘)
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海市财政局 关于提高失业补助金最低标准的通知(北人社发〔2020〕85号)
来源:宏汇人力资源    浏览量:1934
11-20
2020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及北海市“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对失业人员造成的影响,202079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的通知》(北人社发〔202067号),对城乡所有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为更好地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失业保险扩围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40号)精神,结合我市失业保险扩围工作落实情况,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我市失业补助金最低标准 

按照北人社发〔202067号规定,20203月至12月,我市参保且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已参加失业保险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标准根据参保年限设四个档次发放,从失业人员申领之月起计发。现将我市原规定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低于300元/月的提高至300元/月,发放标准高于300元/月的不作调整。 

提高失业补助金最低标准后,采取补发形式,对已领取失业补助金不足300元/月的参保失业人员按300元/月的标准一次性补足差额部分。 

二、加快审核发放 

失业保险扩围工作是当前各级人社部门重要的政治任务和工作任务,失业补助金是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关键政策,是失业保险制度救急救困的重大创新,市县两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进一步简化流程,优化服务,畅通失业补助金申领渠道,大力推进网上办理,加快审核发放,确保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及时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相关待遇。 

三、加强基金风险防控 

市县两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政策实施过程中要做好基金测算和风险评估,按月调度基金运行情况和实施动态风险监控,当我市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不足以具备支付12个月能力的,提前预警按规定停止执行一般稳岗返还政策。停止执行稳岗返还政策后,因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导致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不足以支撑我市参保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及丧葬费、抚恤金等支出满12个月的,提前预警按规定申请调剂金,以确保我市失业人员应保尽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各单位在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重大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反馈。国家及自治区有新的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海市财政局 

2020929 


联系我们
请选择您已安装的地图APP
扫码添加